獨家,很酷很溫柔

7月
23
2020


分類:人文
作者:朱萱靜


聿斯
1968年早期的倫敦東區,出現了一類人——「光頭仔」 (Skinhead),主要是下層工人階級青年,非技術工人,他們的生活水平相對要低一些。
「如果說摩登派體現了工人階級青年一種向上爬的願望,那麼光頭仔則是他們向下探索無業游民移動的體現。」光頭仔回歸到了更傳統的工人階級生活方式和態度中去,崇尚傳統工人階級的文化和道德觀念。
這種對傳統的肯定既體現在他們的穿著上,也體現在他們的行動中,光頭仔也因此被叫做「穿長統靴的清教徒」。他們留著短平頭、穿著弔帶里維斯(Levi’s)牛仔褲、領尖有鈕扣的班·薛爾曼(Ben·Sherman)條紋或素麵襯衫,以及擦拭得閃閃發光的馬汀大頭鞋(Doctor Marten)。
光頭仔的這一套行頭,是對摩登派風格中屬於無產階級的元素的誇大,是對任何想像的資產階級的影響——西裝、領帶、髮膠和矯飾的一種補充的壓制。
光頭仔的工人服裝的風格為工人階級青年文化提供一種控制感和強烈的有效認同,從而自我體會到一種權力感。「光頭仔認為自己是本地區工人階級文化的直接繼承者,擁有和父母、同輩相似的生活態度和道德準則,以及相似的文化,甚至相似的偏見。」
光頭仔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與世無爭、逃避現實,自我玩樂、對社會沒有實質危害性的光頭仔;另一類則較為激進,對社會抱有極大不滿、意圖通過攻擊來維護工人階級文化與種族領地的光頭仔。這一部分光頭仔敵視巴基斯坦人,當時的倫教東區有很多的巴基斯坦移民,他們不同於當地工人階級的怪異風俗和文化,引起了光頭仔的敵視,被看作「外來人」的代表而受到攻擊。「由於工人階級的社區被破壞,光頭仔把移民作為了替罪羊」。
伯明罕學派指出,光頭仔一心想回歸工人階級傳統,但他們的風格卻顯得「很含糊」,並不符合英國傳統工人階級的形象。
赫伯迪格認為,光頭仔為了表現一種更令人信服的「無業游民」的特性,利用了兩種表面上看來不相容的來源——西印度群島移民的黑人文化和白人工人階級的文化,光頭仔既從白人工人階級無業游民那裡吸收了刻板化的冷酷印象,也從黑人文化如牙買加小混混亞文化那裡吸收了克隆比外套、平頭、牙買加方言等要素。」
參考文獻:
1、John Clarke, The Skinhead and the Study of Youth Culture, Working papers in Cultural Studies, Stencilled Paper by CCCS,1973, No.23, P.10.
2、Stuart Hall, Tony Jefferson, eds, Resistance Though Ritual : Youth Subculture in Post-war Britain, London: Hutchinson, 1976,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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