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紋身?看「刺史」如何演變成「紋史」小秘密

8月
07
2020


分類:歷史
作者:范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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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的習俗,在中國由來已久,今天當然還被看做時尚的一部分。起初主要是南方百越民族的做法,稱為「文身」,也就是在身上雕刺圖案,之所以要這樣做,是因為南方水網密布,天氣炎熱,男女下河游泳、沐浴或者捕撈,為了迷惑水中的魚蝦,使自己被視為同類,故此要在身上描繪類似於魚鱗起伏的線條。
所以古籍中稱「百越文身之地」,帶有一種輕蔑、不屑的口吻,以此來形容當地的蠻荒和不開化。《史記 周本紀》記載泰伯、虞仲兩位太子,讓位於弟弟季歷,自願跑到荊楚蠻邦,「文身斷髮」,表示自己從此和中原文明訣別了。
古代刺青
北方這種做法並不普遍。連胡人建立的前秦政權,都恥笑南逃的東晉王朝是「江南文身之俗」。但其實在北方少數民族中,疏勒族也有類似的習俗,新唐書中就說他們「文身碧瞳」。
唐代以後,文身的習慣日漸增多,影響到了內地。後漢高祖劉知遠就請了針筆匠在左臂上繡了一個窈窕仙女,右臂刺了一條搶寶青龍,背上則是一個笑天夜叉。後周太祖郭威,小時候很貧賤,在頭頸部位刺了一個飛雀,故而諢名「郭雀兒」,在篡奪後漢政權之前,還放出話來說「自古豈有雕青天子,幸無以我為疑。」由於殘唐五代時期,中原兵卒的文身現象非常普遍,他們都是出身低賤,迫不得已才報名參軍的,所以難免有自卑感。刺青在當時,仍然被人賤視。
涅面傳統在一些邊遠少數民族地區依然被完好保存
到了宋代,刺青在軍隊中更趨於普遍。刺青的武人,給人一種彪悍難纏的恐怖感,因此在北方,直到北宋中期,仍然將其看做一種「流氓習氣」。天聖二年(公元1024年),有官員提出,僧人中有人『間或為盜』,所以建議,禁止兩類人出家為僧:其一是有犯案記錄的,另一類就是有『文身者』,皇帝下詔表示同意。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條法令的執行也日漸鬆弛。
與此同時,人們對刺青的偏見,也在逐漸淡化。到北宋後期,刺青不再限於南方濱海或者落後地區,也不限於行伍軍卒,而逐步成為了流行於民間的一種時尚而受到追捧。
實際上,宋代重文輕武的傳統也註定了對於武夫標誌之一的刺青,從深層上講,還是排斥的。《夢梁錄》中說,讀書人參加殿試,入東華門,先要脫衣檢查身上有無刺青,與此相對的是古籍上有這樣一段記載,說陳大雅為人剛烈,屢試不第,後來一怒之下就「裂冠文身,示不復踐場屋」,冠是讀書人才戴的,把它扯碎了,可見和科舉仕途徹底再見了,文身就預示著今後也不能再踏進考場了。因為古代的紋身,使用專門的針來刻的,然後用顏料來填實,一旦刺成,很難去除,而且多少會留下痕跡。當時的繁華城市,已經有專門的刺青店和刺青高手了。
《水滸》中有文身的好漢不止一位,典型的如九紋龍史進、花和尚魯智深、花項虎龔旺,都是綽號中帶有刺青含義的,三位女將之一的扈三娘,諢號「一丈青」,其實也暗示了她身上有刺青,而且是一條龍,故而才和「矮腳虎」王英相配。而刺青最漂亮的,則是浪子燕青,書上說「一身雪練也似白肉」;「遍體花繡卻似玉亭柱上鋪著軟翠,若賽錦體,由你是誰,都輸與他」,故而李師師看見他身上的刺青,十分歡喜,『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
南宋期間,甚至出現了皇家子弟文身刺青的現象。不過刺青總的來說,還是民間習武者居多,所以蒙古軍看到漢地百姓手上有雕青者,認定紋身者就是原來吃軍餉的士兵,就「刷充為軍」。元代也是豪俠子弟刺青居多,一般是兩臂、兩股刺龍鳳花草,互相攀比誰刺得精細。到了明代,太祖朱元璋唯恐社會不安定,所以對這種「不良習俗」嚴加禁止,自此雖不至於絕跡,但至少很少有人敢於袒胸露背,招搖過市了。
刺青歷經了幾千年的發展,是否跟現在的紋身相同呢?
紋身,是在刺青基礎上發展而來。紋身,採取電動紋身機,專門的色料,顏色豐富,圖案也比較多。
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婦女流行在唇部文上紅色,類似現代的文唇、文眉等永久性彩妝的美容方式。於是刺青開始慢慢脫離由部份的刑罰讓人對刺青產生負面的印象,而演變成個人裝飾的一種。紋身也由此從刺青演變而來。
隨著社會的發展紋身已經成為一個多學科的綜合藝術形式。

紋身和刺青的區別
古代的刺青是懲罰犯人的一種手段,也是人們唯恐避之不及的刑罰,而現如今,紋身雖然也被稱為刺青,但意義卻跟古代截然相反。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加入到了紋身的行列。
看似是一道紋身和刺青的區別題,但其實是「古代刺青文身」和「現代紋身藝術」兩個時代的碰撞。現在在說起紋身,人們已經沒有了古代時期對犯人的特殊看法,更多的是對紋身的崇拜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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