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古人過年竟有如此多禮節

10月
26
2019


分類:人文
作者:何風美


中華人
《紅樓夢》里,賈府過年是很隆重的,剛進臘月,王夫人就指點王熙鳳籌備起來。尋常百姓家沒那麼浮誇,但也要忙活整一個星期,臘月二十三是「小年」,意思是正式地進入「新年時間」。
在年節文化特別發達的宋朝,朝廷官員們從臘月二十三這天開始放年假。民間有「官三民四船家五」的說法,意思是官府在臘月二十三、百姓家在二十四、水上人家在二十五舉行祭灶儀式,正式地迎接過年。
從臘月二十三到除夕的這段時間,稱為「迎春日」。有童謠唱:二十三,灶王爺上天;二十四,掃房子;二十五,買爆竹;二十六,燉大肉;二十七,宰公雞;二十八,白面發;二十九,貼倒有;三十日,闔家歡樂吃餃子。
紅樓夢中賈府過年的景象
過年是一場長長的期待,每做一天的準備,過年的歡喜也就累積一點,先民在種種儀式里投入了生活的熱情和渴望。關於祭灶,《帝京歲時紀勝》里說得詳細:「二十三日,掃除爐灶,以凈泥塗飾,謂之掛袍。」意思是家家戶戶要清洗灶具,灶頭用新泥抹過,塗上白灰,廚房裡也打掃乾淨。「送灶王爺上天」的風俗按民間喜聞樂見的說法,是不願他到老天爺那兒說人間的壞話。其實,在科技並不發達的舊時,祭灶根本是出於衛生的考慮。緊接著祭灶的就是掃房子,民間叫「掃塵日」,大掃除從臘月二十四持續到年三十,乾淨清爽地迎來新一年,屋子和內心都是敞亮的。
傳說堯舜時代已有「掃年」的習俗,《禮記》有載:「內外,雞初鳴,洒掃室堂及庭。」先民的掃年活動既是為了衛生,同時有「驅鬼」的樸素願望,這「鬼」主要是指藏在角落裡致病的鬼,以及自身體內的病鬼。農耕時代,好身體是生活的本錢。
冬春之交,既是農閒時節,又逢萬物復甦,此時大掃除,不僅製造年節的熱烈氣氛,更對健康有利。
到宋代,掃年之風已很普遍,《夢粱錄》里寫:「十二月盡,不論大小家,俱洒掃門閣,去塵穢,凈庭戶,以祈新歲之安。」
清代福貴歲朝圖
既要忙活家務,也不能耽誤買買買,無論什麼年代,置辦年貨總是很歡喜。看《東京夢華錄》里,汴京臘月的市場多熱鬧:「近歲節,市井皆印賣門神、鍾馗、道符及回頭鹿馬、天行帖子,或賣干茄瓜、馬牙菜、餃牙餳之類,以備除夕應用。」
到了清代,更有「年市」這個詞,《清嘉錄》記載了蘇州的年市:「市肆置南北雜貨,備居民歲晚人事之需,俗稱『六十日頭店』。熟食鋪、豚蹄雞鴨,較常貨買有加……鮮魚果蔬諸品不絕。鍛磨磨刀殺雞諸色之人,亦應時而出,喧於城市。」這段聲色俱全的描繪,有鏗鏘的市井聲,年市里最熱鬧的,當屬殺雞宰豬。農耕文化的背景下,物質是有限的,「酒肉」不是日常的飲食,普通人家只在年節放開了吃雞吃肉。再者,新年裡忌諱動刀剪,於是家家戶戶趕集囤起「年肉」。

古代過節場景
按著老法,初一到初五不僅不能動刀,還不能動火,所以有年謠唱:「臘月二十八,打糕蒸饃貼花花」。打年糕、蒸饅頭,這是備吃食。
貼花花就是貼窗花、桃符和門神的統稱了。有俗語云:「正月十五貼門神,遲了半個月」,意思是除夕前務必把門神和桃符貼妥了。
早在南北朝時,祭門神就是大事,有一套莊重的儀式,《荊楚歲時記》描述,「望日祭門,先以楊枝插門,隨楊枝所指,以酒脯飲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祭了門神,要掛個桃木做的符,因為桃樹被認為是仙木,可以制鬼,如《太平御覽》里總結:「桃者,五木之精也,壓服邪氣者。今作桃人梗著門以壓邪。」
逐漸,門神取代了「桃人」。門神的身份一直在變,唐朝時最富盛名的門神是捉鬼的鐘馗。宋代靖康年間以前,中原人民不太介意門神的身份,畫上大漢模樣威武就行。宋元之後,秦叔寶、尉遲恭、趙雲、岳飛、孫臏等名將陸續加入了門神的行伍。老百姓覺得,門神為人時的身份越顯赫,越能鎮鬼驅邪。有的人家貼門神時還附上對聯:昔為唐朝將,今作鎮門神。

古代門神
做完了全部的準備工作,翹首期待的年三十到了,所謂「除夕」,舊歲至此而除,來年另換新歲。
在這天,祭祖是頭等大事。《詩經·小雅·楚茨》記錄了一次祭祖的全過程,詩里有一句:「以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意思是,我們把酒食來獻祭,請祖先安坐享受,求你們賜福後人。這是一項虔誠嚴肅的活動,總是由家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率領族人在祠堂或家廟裡緬懷祖先的功德,在《紅樓夢》里,曹雪芹描寫賈府的年事,濃墨重彩的一筆,便是賈母率子弟在祠堂祭祖。

清代王府過節場景
忙完祭祖,這年節真正進入了玩樂的時間。吃和玩都較平常放肆些,尤其是放爆竹這樁新年特權。這種風俗的源起,是因為先民對自然現象的不理解,認為壞事是鬼神帶來的,燃放爆竹則能驅鬼。
參照《神異經》的描述,「西方深山中有人焉,身長尺余,性不畏人,名曰山臊,犯之令人寒熱。嘗以竹著火中,爆撲而出,臊皆驚憚。」《荊楚歲時記》也說:「正月一日,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辟山魈惡鬼。」可見,「爆竹」最先是個動詞短語,指「火燒竹子」,後來變成了名詞,就像《通俗編俳優》里總結:「古時爆竹,以真竹著火爆之,唐人亦稱爆竿,後人捲紙為之,稱曰爆竹。」
古人燃放爆竹
唐代詩人來鵠有詩:「新曆才將半紙開,小庭猶聚爆竿灰。」但新年燃爆竹這習俗,是在宋朝盛行起來。《東京夢華錄》記載,當時開封街頭,有專門生產爆竹的作坊,當時火藥已經被發明,爆竹從竹筒演變成紙糊的筒里裹著火藥,還有用麻繩把單響的爆竹連成串子,即是最早的「鞭炮」。
至於燃爆竹的時機,是除夕夜還是初一凌晨?古人是不介意的,反正除夕要守歲到天明。通宵不睡,卻不儘是為了玩樂狂歡。守歲是一種寄託了心愿的儀式,如孟浩然在《田家元旦》里寫的,「田家占氣候,共說此豐年。」
莊稼人守歲通宵,是要從子時到黎明不斷到院子裡觀看天象——如果東方天色先發白,新一年宜種棉花和小麥;天色發黃,種玉米和小米;天色發紅,種高粱;天色發黑,種黑豆。這些說法如今看來全無科學依據,但在靠天吃飯的時代,這些風俗和經驗之談反映著先民盼望豐收的樸素願望。
「年」這一字,始於土地的收成,延續於對更多收成的美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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